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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呼和浩特市大豆种包衣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火狐官方站点    发布时间:2025-12-04 11:24:07

  为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减轻重茬影响,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大豆种子包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呼和浩特市大豆种子包衣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发挥项目实效。

  为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减轻重茬影响,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按照自治区农牧厅《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种子包衣项目实施方案》(内农牧种植〔2025〕308号)要求,结合我市大豆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聚焦大豆主产区和部分重茬相对较重地区,重点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合乎条件的村集体及农户实施大豆种子包衣进行补助,确保做到“应补尽补,应包尽包”。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普通农户实施,保障大豆生产安全,促进单产提升。

  有关旗县要根据当地大豆养殖面积、重茬和病虫害发生等情况,合理推荐、选择包衣剂种类和用量,严控包衣成本,根据种植户包衣投入情况据实补贴,原则上每亩补贴标准不超过5元,各地可在确保达成目标面积、发挥项目实效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各地可将大豆种子包衣与有关技术推广、单产提升等政策同向发力,充分调动种植主体开展大豆种子包衣的积极性,具体补贴方式由项目旗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1.主体申报。县级农牧部门、乡镇政府要组织辖区内合乎条件的在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的主体到所在行政村委会自愿申报,申报包衣补贴面积不能超出种植户所享受的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村级初审汇总后上报乡镇。旗县区可参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统一制定补贴申领材料要求,确保补贴发放依据充分,且不增加基层负担。

  2.审核把关。市、县、村要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乡镇核查,乡镇政府要对村级申报面积、购买价格等基本情况做全面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农牧部门复核。该项工作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复核,县级农牧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面积、关键技术等关键信息做复核,并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存档。

  3.据实发放。大豆养殖主体申报补贴结果经旗县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支付大豆种子包衣补贴。市农牧部门整理核对大豆种子包衣补贴汇总表,盖章后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1.招标采购。县级农牧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明确任务面积、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效果等关键指标,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业企业统一采购包衣剂,提供包衣服务。

  2.组织包衣。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农时需要,合理的安排包衣时间,逐村开展包衣服务,乡镇和村级要联合监督服务过程,旗县农牧部门要适时组织抽查,保证包衣质量和数量。

  3.验收付款。旗县农牧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根据相关要求达成目标后,按照达标面积结算补贴资金。

  此外,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采取“先包后补”或组织统一采购发放包衣剂的“实物补贴”等方式实施,要务必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种子包衣技术服务指导、确保用药安全,加强施用效果抽验,确保发挥实效。

  一是相关旗县农牧局要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任务指标,组建技术指导组,落实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主体责任,6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旗县农牧部门要尽快组织并且开展主体申报、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做好审核把关、补贴发放、技术指导、效果跟踪等工作。二是各地要按要求做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情况,实施一主体一档案,完善全流程档案资料;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规范据实支付补贴资金。三是旗县农牧部门要组建技术指导组,根据当地大豆重茬情况、根部病虫害发生情况和防控需要,指导种植主体有明确的目的性选择使用高效对症的包衣药剂,组织协调相关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优质包衣药剂、开展包衣服务。

  相关旗县要加强政策解读,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科学规范开展大豆种子包衣。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实施地块大豆收获后,认线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送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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